1 、種豬淘汰標準
后備母豬超過8月齡以上不發情的;
斷奶母豬兩個情期(42天)以上或2個月不發情的;
母豬連續二次、累計三次妊娠期習慣性流產的;
母豬配種后復發情連續兩次以上的;
青年母豬第一、二胎活產仔豬窩均7頭以下的;
經產母豬累計三次活產仔豬窩均7頭以下的;
經產母豬連續二產次、累計三產次哺乳仔豬成活率低于60%,以及泌乳能力差、咬仔、經常難產的母豬;
經產母豬7胎次以上且累計胎均活產仔數低于9頭的;
后備公豬超過10月齡以上不能使用的;
公豬連續兩個月精液檢查(有問題的每周精檢1次)不合格的;
后備豬有先天性生殖器官疾病的;
發生普通病連續治療兩個療程而不能康復的種豬;
發生嚴重傳染病的種豬;
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價值的種豬。
2 、種豬淘汰原則
嚴格遵守淘汰標準;
分周/月有計劃地均衡淘汰;
現場控制與檢定,最好是每批斷奶豬檢定一次;
保持合理的母豬年齡及胎齡結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