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生產區
生產區包括各類豬舍和生產設施,這是豬場中的主要建筑區,一般建筑面積約占全場總建筑面積的70%~80%,種豬舍要求與其他豬舍隔開,形成種豬區。
種豬區應設在人流較少和豬場的上風向,種公豬在種豬區的上風向,防止母豬的氣味對公豬形成不良刺激,同時可利用公豬的氣味刺激母豬發情,分娩舍既要靠近妊娠舍,又要接近培育豬舍。
育肥豬舍應設在下風向,且離出豬臺較近。在設計時,使豬舍方向與當地夏季主導風向成30~60度角,使每排豬舍在夏季得到最佳的通風條件。
總之,應根據當地的自然條件,充分利用有利因素,從而在布局上做到對生產最為有利。在生產區的入口處,應設專門的消毒間或消毒池,以便進入生產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嚴格的消毒。
2.飼養治理區
飼養治理區包括豬場生產治理必需的附屬建筑物,如飼料加工車間、飼料倉庫、修理車間;變電所、鍋爐房、水泵房等。它們和日常的飼養工作有密切的關系,所以這個區應該與生產區毗鄰建立。
3.病豬隔離間及糞便堆存處
病豬隔離間及糞便堆存處這些建筑物應遠離生產區,設在下風向、地勢較低的地方,以免影響生產豬群。
4.獸醫室
應設在生產區內,只對區內開門,為便于病豬處理,通常設在下風方向。
5.生活區
包括辦公室、接待室、財務室、食堂、宿舍等,這是治理人員和家屬日常生活的地方,應單獨設立。一般設在生產區的上風向,或與風向平行的一側。此外豬場四周應建圍墻或設防疫溝,以防獸害和避免閑雜人員進入場區。
6.道路
道路對生產活動正常進行,對衛生防疫及提高工作效率起著重要的作用。場內道路應凈、污分道,互不交叉,出入口分開,凈道的功能是人行和飼料、產品的運輸,污道為運輸糞便、病豬和廢棄設備的專用道。